×

艺人出道前改名很常见,为何杨紫原名上了热搜?从韩剧女王“堕落”到18线艺人,尹恩惠是怎么把好棋打烂的

sdsdzq sdsdzq 发表于2022-06-17 22:14:01 浏览268 评论0

抢沙发发表评论

艺人出道前改名很常见,为何杨紫原名上了热搜

其实现在很多艺人的名字都不是她们原有的名字,而是出道以后改的名字,比如说我们的气质女神刘诗诗,刘诗诗之前的名字其实不叫刘诗诗,是叫刘诗施,这个名气确实是不如刘诗诗好听,所以刘诗诗出道以后也是改了名字,当然了还有林允,以前的名字叫做费霞。而其实我们现在的当红小花旦,杨紫也曾经改过名字,艺人出道前改名字很常见,为什么杨紫却上了热搜呢?

因为火。杨紫原本的名字是杨旎奥,这个名字相信很多人不查字典的话估计都不知道怎么念,所以杨紫也是不希望自己的名字太难念,所以也就改了名字。而要说道为什么杨紫的原名为什么上了热搜的话,自然是因为杨紫太火了。

最近这段时候我们的杨紫小猴子是真的很火啊,所以网友对于杨紫的一切也是非常的关注,所以对于杨紫改过名字的这件事情,大家也是非常的关注,也就引起了很大的讨论。

而且其实多关注杨紫就会发现杨紫真的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。不少明星就在采访的时候表示过,自己要是心情不好就会去看杨紫的朋友圈,因为杨紫的朋友圈真的是非常的搞笑,让人看完以后心情非常的好,所以加上杨紫在微博上也是比较的活跃的,所以大家讨论杨紫改名字的事情也可以很好的得到本尊的回应,所以也就让人更加的愿意去讨论这个问题。

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大家真的很喜欢杨紫,因为喜欢所以才会去关注和杨紫有关的一切。

从韩剧女王“堕落”到18线艺人,尹恩惠是怎么把好棋打烂的

娱乐圈中很多明星看起来都是光鲜亮丽的,但是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活在镜头下面,只要稍有不慎,就可能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,或许今天的你众星捧月,明天的你就被雪藏到无人认识。

但其实只要保持初心、遵纪守法,在娱乐圈中还是能够一直保持热度的。不过娱乐圈中诱惑力太多了,所以很多明星经受不住这些诱惑,一不小心就会断送掉自己的演艺生涯。今天小编就想和大家分享一位有着这样经历的女明星,曾经的她可是韩剧的第一女主角,现在却沦落到了18线以外。

喜欢看韩剧的人一定对这位演员非常熟悉,她的名字叫做尹恩惠。那个时候的她可谓是惊艳了无数人,就连现在的国民男神金钟国看到她都会不好意思,尹恩惠15岁的时候就出道了,成立了一个组合,带来了一首又一首好听的音乐。真正让她受到人们关注的还是《宫》这一部影视作品。

凭借着这一部作品,尹恩惠一夜之间爆火,她也抓住了这些热度,相继又出演了很多影视作品,比如说《想你》,在这一部影视作品中,她的妆容和穿搭甚至连口红色号都被人们争相模仿着,由此可见她在娱乐圈中的影响力有多么大了吧。

那个时候的尹恩惠可以说是全民偶像,无论哪一种风格,她都可以完美驾驭,而且她还是一个极其具有时尚眼光的女艺人,每一次出现在公共场合的穿搭都会引起一轮新的热潮。或许大家也很好奇,为什么这样一位具有顶级流量的人,近几年却杳无音讯?

其实在2013年的时候,尹恩惠就因为和公司闹矛盾,遭到了公司的打压,而且又有很多新生力量的产出,所以她变得默默无闻了。后来她选择进入中国内地发展,参加了一档名字叫做《女神的新衣》的节目,大概的内容就是这些明星出来设计衣服,其实刚开始她的热度仍然存在,只不过后来却陷入了抄袭风,波导致一时之间网友们都在吐槽她。

也正是因为这件事情,让尹恩惠在中国内地也没有了市场,只能回到韩国去,但是那个时候的韩国众星云集,哪里还会有她的地位呢?所以现在的她也就变成了一位18线以外的明星,很多人对于她的这段经历唏嘘感叹不已,但其实这都是她自己“作”出来的,一副好牌打成了这个鬼样子,还能怪谁呢?

如何看待乐华娱乐旗下艺人涉嫌利用口罩实施网络诈骗

网络诈骗已触犯了我国相关刑法,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,而且是现今疫情当头的时候,竟还有人发国难财,而且是小有名气的艺人,这种情况,影响极其恶劣,应从重处罚。2020年2月13日晚间,有网友爆料称,乐华娱乐旗下艺人黄智博因涉嫌口罩诈骗案在家被捕。后经证实,确实为黄智博本人,一时间舆论哗然,乐华也在第一时间发出公告,表示已跟黄智博本人解除合同等等。

随着黄智博本人落网,其诈骗细节也一一公布开来,2020年2月1日上午,家住浦东的陆女士通过贴吧寻找到一位卖口罩的商家,双方通过微信商定以单价元购买40万个口罩,并预付50%的定金万元,陆女士按照双方约定支付50%订金后,商家要求陆女士到扬州指定地点取货,陆女士取车前往取货,到达商家指定地点后发现无货可取,意识到自己被骗,陆女士马上报警,警方经缜密侦查后,于2月5日上午在广东省陆丰市抓获了犯罪嫌疑人,并确认这是一起系列网络诈骗案,总案值人民币28万余元,随后有网友爆料,被抓的正是乐华旗下艺人黄智博,一时间刷新了网友的三观。

本应该有大好前途的艺人,非得自甘堕落,正可谓天作孽,犹可违,人作孽,不可活呀,根据我国相关刑法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,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“数额巨大”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尤其是黄智博在疫情期间诈骗,而且还是一名公众人物,虽然人气不大,但量刑却不会轻,往后几年,就好好在监狱里反省自己了。

疫情期间,大家都在为抗疫情尽自己的力量,可总有些人不惜铤而走险,拿疫情当做生财之道,哄抬物价,网络诈骗,骗取物资等等,种种所为与大道相违,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,不法分子都会受到法律制裁的。